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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济南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公务员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根据省公务员局授权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
  (五)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拟订市政府行政表彰奖励制度草案,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行政表彰奖励工作。
  (七)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务员局设5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组织起草有关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政策规定;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务员申诉控告实施办法;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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