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十)监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规划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和餐饮服务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法制建设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进行资格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调查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药品管理处
负责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药品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