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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十)监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规划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和餐饮服务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法制建设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进行资格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调查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药品管理处
  负责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药品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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