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本地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辖区内学校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监测与汇总上报所辖学校突发事件病例发生情况;检查督促所辖学校落实各项突发事件防控措施;总结推广学校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做法与经验。事件发生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所在地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会同当地的卫生部门启动各自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所辖学校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措施。
2.3各级各类学校应急组织机构于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应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突发事件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咳嗽、呕吐、腹泻、皮疹和眼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及有关事件的现场的保护;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突发事件发生情况。
事件发生时,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所在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启动各自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组织落实各项突发事件防控措施。
2.4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马上向上级突发事件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争取辖地卫生部门介入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卫生保障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3. 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监测、报告网的建立。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突发事件相关人群、环境和单位的监测报告体系,设立报告或举报电话。
3.1.2常规监测与信息分析。根据市卫生监测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与信息分析,提出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