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0〕3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广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广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处理制度,做到有备无患,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平战结合,把防止、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作为主要任务。根据卫生部门对突发事件的预测与分析结果,有针对地在全系统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出现时,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2.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坚持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首要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把应对突发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1.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负责落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1.2.4及时应对,果断决策。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及时做出反应,立即会同当地卫生部门了解情况,组织调查,采取正确、果断的控制措施,处理所发生的事件,尽最大的努力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2.5遵重科学,依靠群众,加强合作。加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配备,充分发挥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在防控突发事件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师生参与群防群控。加强与各方面联系和合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