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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0]60号 2010年4月8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我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钟 勉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赵学谦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七章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大清   省扶贫移民局局长

  成 员:杨新元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

  三身小木滚 民政厅副厅长

  帅 克   财政厅副厅长

  郭全喜   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黄国芹   省统计局副局长

  冯久先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李 红   省残联副理事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扶贫移民局,具体承担我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等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具体落实情况;向省政府报告我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省扶贫移民局何大清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厅三身小木滚、省扶贫移民局郭全喜任副主任。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协调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协调小组会议审定。

  (二)涉及我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重大工作举措的研究制定,应由协调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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