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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10]114号 苏教财[2010]12号)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你院《关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核定的请示》(南金函[2009]31号)收悉。经研究,并参照同类院校收费标准,同意你院从2010年秋季新学年起,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播音主持三个 专业方向)按照每生每年15000元标准收取学费。请接文后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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