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加强现场督导,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快速高效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事故现场督导,做好事故信息的现场核实、跟踪工作,并及时续报事故相关信息,确保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重大以上事故的现场督导。
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含被困和下落不明的情形,下同)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省安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事故调查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市(州)、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股)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股)室、应急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二)较大及较大涉险事故的现场督导。
1.金属与非金属矿、煤矿、地质勘探、尾矿库、有色、石油(炼化、成品油管理除外)等行业
(1)发生一次死亡6-9人,或一次受伤20-50人,或涉险30人以上(煤矿涉险20人以上)的事故,省安监局分管领导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市(州)、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股)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股)室、应急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2)发生一次死亡3-5人,或一次受伤10-19人,或涉险10-29人(煤矿涉险10-19人)的事故,省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市(州)、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股)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股)室、应急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2.烟花爆竹行业
(1)发生一次死亡6-9人,或一次受伤20-50人,或涉险30人以上的事故,省安监局分管领导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市(州)、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股)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股)室、应急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2)发生一次死亡3-5人,或一次受伤10-19人,或涉险10-29人的事故。省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市(州)、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股)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股)室、应急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
3.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行业
(1)发生一次死亡6-9人,或一次受伤20-50人,或涉险30人以上的事故;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1000人以上,或住院观察治疗5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省安监局分管领导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市(州)、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股)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股)室、应急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