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湘教通[2010]11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高校图书馆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图书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推动图书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厅决定组织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图书馆 。
2、先进个人: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图书馆专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图书馆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职工队伍。重视职工队伍建设,在培养和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近五年内图书馆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
2、图书馆内部布局科学合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效率高,在图书馆建设和读者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本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读者广泛肯定,近五年内至少受到过一次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3、在图书馆建设理念、建设模式、运行机制、服务方式创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形成新特色,提供新经验,并具有推广价值。
4、积极参与全省高校图书馆资源共建共享工作,重视共享资源的宣传利用,成效显著。
5、积极开展图书馆工作的理论研究,成绩显著;近五年来有本专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立项,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勤政廉政;
2、热爱图书馆事业,精通图书馆业务,爱岗敬业、团队意识强;
3、在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益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在图书馆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5、2006年以来本单位年度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级。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