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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建设科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研究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制度,使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全行业逐步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实行标准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制度,将工程建设标准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初、中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60个学时的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和培训。支持标准的主编单位以及行业相关协会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
  (四)强化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监督管理。研究建立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监督管理的机制,将标准执行情况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等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对企业的考核指标,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充分体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严肃性。对不熟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的从业人员和不严格执行标准的单位、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限期整改。
  四、着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工作,提升行业管理和决策水平
  (一)整合行业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分步骤,分阶段建设和推进行业信息化应用,拓展信息收集渠道,逐步消除信息孤岛,使信息管理由分散化向集中化过渡。
  (二)围绕提升行业发展水平、转变行业发展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在行业各层面的应用。支持建筑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解决施工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三)逐步建立行业信息队伍,形成全市建设行业上下贯通的信息网络。进一步对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动态地建立各类统计、分析报告,并通过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信息传播等方式,为各级管理部门以及建设行业提供决策支撑以及信息服务。
  (四)做好信息资源规划。开展功能建模、业务建模及主体结构建模等工作,制定行业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效率,促进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五)提高区县建设系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区县建委信息化指导,积极推进区县建委和行业龙头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包括网络硬件、安全、应用系统等规划,强化网上办公和行政审批系统在区县建委的推广;支持特级企业信息化工作的认证申报,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六)建立行业信息化交流机制。总结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适时召开全市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会,加强信息化专家交流,推动信息化专家会议常态化。
  五、着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提升建设科技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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