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组织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提升建设科技水平
(一)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围绕建设工作重点、城乡统筹建设和“五个重庆”建设,强化科技工作的前瞻性,推进行业发展重大课题实施,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动员行业各方力量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建设行业科技水平。
(二)发挥重点科研项目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重庆市的科技资源,继续做好2010年建设科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国家和重庆市的重大科技专项以及我委科技重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目按时完成和成果质量。
(三)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制定“建设行业创新型企业评选标准”,分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型单位(企业)评选,并把科技创新纳入企业资质年检、资质评选的重要内容。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引导、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帮扶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建立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带动更大的社会资金投入科研,逐步打造创新型行业。
(四)加快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工程中心的作用,探索科研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孵化、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
(五)加强科技纵横双向合作。加强与建设部、市科研管理机构的合作,多出优秀成果,提升建设科技影响力,并力争获得国家和市政府奖项;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借鉴国外的建设管理办法,提升建设科技国际化水平,顺应重庆当前发展的需要。
三、着力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保障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执行
(一)修订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以专业学科为基础,充分发挥全行业的积极性,分类对原标准体系表进行修订。根据行业需求,新增加“建筑节能类”、“村镇建设类”、“建筑维护加固与房地产类”、“建设行业信息化类”和“市容环境卫生类”,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的指导。
(二)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按照“急需先编”的原则,统一立项,统一计划,组织制订(修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严格标准编制程序,把好标准编制的“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批准发布阶段)、五个环节(标准立项环节、编制大纲环节、意见处理环节、专家论证环节、报批环节)”,提高标准编制水平,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校、行业企业参与编写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