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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2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陕西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陕西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的要求,自2010年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切实保护耕地,坚决纠正违法批地、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出让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标和依据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全面掌握我省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的工作依据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各地都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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