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213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保险兼业资格的申请》(平银广发[2009]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8523791-5 | 68523791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柏西商都一层106、107、108、109、110、110A、128、131房、B塔45层01-25房 | 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