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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珠安监管[2010]28号)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8〕42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珠海市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珠海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简称市宣教中心,下同)负责组织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初次培训考核条件:
  1、年满18周岁,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复审培训考核条件:
  1、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无违章违法作业记录;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未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复审(换证)时限。
  三、考核安排
  (一)理论考核安排:特种作业初培(复审)人员的理论考核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日程见附件1。
  (二)实际操作考核安排:根据报名和理论考核情况,由市宣教中心统筹安排实操考核时间。
  (三)考核人员安排:由市宣教中心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
  负责现场考核工作,履行考核职责。
  四、考核地点
  (一)在市区和西区各设立一个考核点,对全市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以及电工作业实操考核。市区考核点设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城职院,下同)的成教学院(原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西区考核点设在城职院院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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