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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精心组织安排

  各有关高等学校要确定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落实申报材料现场确认地点,落实工作经费,指派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认真做好认定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思想品德考察、普通话测试工作,统一组织身体健康检查,收集、汇总本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材料,配合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现场确认以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网上报名的培训工作

  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各高校一定要做好网上报名的操作培训。申报人数较多的高校先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集中培训班级干部,班级干部再培训指导本班同学,确保申请人准确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四)严格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高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为申报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切实防止诸如让一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弄虚作假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等行为。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惩处。

  附表: 201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10年海南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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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毕业学校

学历

专业

申请何种教师资格

申报任教学科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体检结果

普通话水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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