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强餐具消毒工作,按照当餐最大餐具处理量配备相应的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严格按照餐具洗消程序,认真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五、要切实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业尤其是学校食堂、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的备案与监管,坚决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下大力气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实行辖区负责制。一是建立农村家宴申报管理制度。开办宴席者须提供地点、时间、人数、厨师等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证明、就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材料。二是建立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流动厨师,要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是建立家宴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对于审报兴办家宴的群众,要加强对农村家宴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指导,把好关口,严禁其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四是落实加工场所和餐用具清洁消毒制度。督促宴席举办者搞好家宴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六、要结合《
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大力加强对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注重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认真分析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认真查实,及时依法处理。通过有效的宣传和督促,使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严格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要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兰州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履行职责,快速控制事态,做好中毒患者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八、要认真执行食物中毒事故的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加强应急值班,明确相关责任,畅通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故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