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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医务人员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
  5、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8、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9、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务人员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1、考核周期内,发生吃拿卡要或收受红包、不当得利等经查证属实的;
  1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人员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3、医师违反《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⑴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⑵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⑷ 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⑸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⑹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⑺ 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⑻ 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⑼ 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⑽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⑾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⑿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被行政处罚的的。
  护师(士)违反《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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