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卫应急发〔2010〕68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2010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将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重点实施“1128”发展战略(围绕一个目标,贯穿一条主线、实行两个统筹、突出八项重点),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有效提升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水平。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综合协调机制
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市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重点加快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的设置,落实人员、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职能,加强应急管理职能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员制度,形成统一指挥,便于调度,快速便捷的卫生应急指挥系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提高信息交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措施联动的协调性,推进卫生应急沟通协调机制和联防联动机制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总结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的经验,根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发布的卫生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预案。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的动态更新修订机制,全面梳理卫生应急工作相关预案,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不断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
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促进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县、区卫生局要制定和完善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报告规范等卫生应急工作制度。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