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印发《宁夏保险业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的通知
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学会:
为深入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保监会《
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方案》,我局制定了《宁夏保险业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保险业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
宁夏保险业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
为深入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培育成熟的保险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保监会《
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方案》,结合辖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着力解决宁夏保险业发展与全区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努力打造最良好保险市场竞争区,促进宁夏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和谐宁夏”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着力提高保护保险消费者能力,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提示保险消费风险,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着力普及风险和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形成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制度健全、权责明确、形式多样、广泛普及的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切实有效地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三、组织领导
宁夏保监局成立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