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各考点办公室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汇总表和考试费报送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对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汇总结果和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复核意见,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相关复核结果,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2010年6月-7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3.考场设置
  考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并按照“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集中设置考试地点,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农业部。(时间安排:2010年7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
  4.发放准考证
  考区按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号,准考证打印并加盖考区办公室印章后,发放到各考点。考点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后,通知考生所在地的县级兽医(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考生准考证,并由县级兽医(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对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县级兽医(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将考生姓名、通知领取情况等说明材料统一报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汇总后报至考区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5.召开考前工作会议
  考试前,召开由省级监督员、市州考点考试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的考务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考务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6.考务培训
  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7.试卷运送
  试卷运送采取邮政机要或直接押运方式。考区接收农业部执业兽医考试办公室发送的试卷,经清点无误后,存放在试卷保管室(试卷保管采取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并负责将试卷在考试前两天发送到各考点。考点办公室接受试卷后,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将试卷存放在保密室,并在考试开始前2小时,考点指派专人在保密人员陪同下,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运送到考场。为确保试卷由考点安全运送至考场,考点办公室应与当地公安、保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详细的试卷安全运送方案,并报考区办公室,经考区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时间安排:2010年10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8.组织考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