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设考区和考点,其中:省上为考区,成立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区管理办公室。14个市(州)为考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主要职责
根据农业部《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考区和考点的主要职责是:
考区的主要职责: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生成并核发准考证;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本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申报审批、收取以及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考试考务费的退还等工作。
考点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核实考生提供的有关报名材料,收取考试费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转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等。
四、工作步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部署发动、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
1.召开会议。召开由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和省上有关单位参加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部署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3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
2.广泛宣传。印发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和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省内各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时间安排:2010年3月-7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二)工作准备
1.办理考试收费许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立项批复,积极协调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并核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下发全省执行。(时间安排:2010年3月-4月。责任单位:省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