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工作进度,提高课程改革的执行力。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省上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机构和专家支持队伍,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都要成立以校长为负责人的学校课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课程改革工作,并上报市(州)教育局备案。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强有力的工作团队,制订高中课改工作三年总体规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按照轻重缓急,将课改工作分解为近期需立即着手完成的工作任务、秋季开学前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按年度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进度表,认真扎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四、实事求是科学制定市、县、校课改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市区)和高中要按照省政府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省教育厅即将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精神,认真制定各自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底前分别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着手实施本年度 “万名高中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教师专业支持。按照启动会议提出的“对首次接触新课程的教师必须坚持省级培训,以保证培训质量”的要求,今年8月底以前省教育厅将依托国家教师远程培训网络和西北师大等高校,对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一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实施2010年度“万名高中教师培训计划”。各市(州)、县(市区)在本次新课程实验管理者通识培训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市(州)、县(市区)普通高中教师全员培训方案,根据省、市(州)、县(市区)、校四级培训的目标和任务,按照不同学科制定培训计划,于5月底前将参加2010年省级培训教师计划报省教育厅。
六、落实高中课改经费投入,确保高中办学条件保障到位。高中课改经费投入决定课改的质量和成效,高中办学条件是课改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根据省政府的明确要求,省级财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体高一年级教师的省级培训,其余部分只限于用到省属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争取当地财政投入一定的课程改革专项经费,列入当年财政同级预算,支持和保障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各地要按照省政府“高中向城市集中”的要求,加大高中布局调整力度,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确保今年8月中旬普通高中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基本结束,高中办学条件达到课改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