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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甘教技〔2010〕14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甘教技[2010]13号),我厅决定启动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区域发展战略目标开展科学研究,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能够在创新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中起明显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基地应代表全省的最高学术水平,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省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的优秀研究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四)有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要求

  (一)现有的各类国家、省部级研究平台不再申报。

  (二)实行限项申报,各高校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各高校对所申报基地要进行科学论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联 系 人:张书晔

  联系电话:8824559

  电子邮箱:zhangsy@gsedu.cn

  附件: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甘肃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基地 名 称:

  所属 学 科:

  依托 学 校: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填 表 日 期:



  甘肃省教育厅 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
  二、所属学科按下述一级学科名称填写:⑴管理学;⑵马克思主义;⑶哲学;⑷逻辑学;⑸宗教学;⑹语言学;⑺中国文学;⑻外国文学;⑼艺术学;⑽历史学;⑾考古学;⑿经济学;⒀政治学;⒁法学;⒂社会学;⒃民族学;⒄新闻学与传播学;⒅图书文献情报学;⒆教育学;⒇统计学;(21)心理学;(22)国际问题研究;(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综合研究。其中,二级学科名称,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中的学科名称填写。
  三、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成果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由本学科人员获得的成果。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科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申请书要求A4纸打印,装订要整齐。

  一、基本情况

基地名称

依托重点

学  科

 

级别

□国家 □省级 □校级

研究活动

类  型

所 属

学 科

隶属二级学科

名称及代码

 

负责人姓名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术  专  长

 

 

 

 

 

 

 

 

 

 

 

 

 

 

 

 

 

 

 

 

 

 

 

 

 

 

 

 

 

 

 

 

 

 

 

 

基地研究人员情况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其他

硕士

博士

专职

兼职

 

 

 

 

 

 

 

 

45岁以下人员所占比例

 

校外人员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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