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的通知
(甘卫法监函〔2010〕156号)
各市、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广电总台2010年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安排计划的通知》,省卫生厅将于2010年4月17日组织与省工商局、兰州市卫生局参加“整顿规范医疗诊所,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播时间、地点、收听频率
直播时间:2010年4月17日上午9:00-10:30。
直播地点:主会场设在省广电中心省交广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各市(州)卫生局设立分会场(兰州市卫生局除外),确定一部固定电话,参会人员手机保持畅通。
省交广台在各市州的收听频率为FM104.8,直播节目开始后也可登录飞天新传媒网站在线收听。
主会场参会人员于当日上午8:20在省广电中心集合,8:50进入直播间。
二、参加人员
(一)进入主会场(省交广台直播间)的人员有:省卫生厅厅长、主管政风行风和主管执法监督、医疗服务的厅领导;法监、医管、医政、农卫、妇社、中医局、规财、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兰州市卫生局局长、主管政风行风和主管医院的局领导,法监、医政、农卫、中医、妇社处负责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及兰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法规处负责人。
(二)进入分会场的人员有:各市(州)卫生局局长、主管政风行风和主管执法监督、医疗服务的局领导,法监科、医政科、中医科科长,各市(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
三、答复种类、职责分工
(一)现场答复的问题。政策法规解答;记者调查问题答复;听众热线电话和短信问题答复。
(二)按照职责分工答复相关问题。主会场涉及医疗诊所服务质量、非法行医及医疗广告等问题由厅长现场指定相关人员予以答复;涉及各市、州的有关问题由节目组将电话直接接入分会场,由分会场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予以答复。
(三)兰州市卫生局要预先安排检查组对辖区内重点诊所开展监督排查,并在节目直播时,安排两个检查组现场待命,做好随时开展现场检查的准备,与主会场进行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