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工业运行处

  组织编制全市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指导和监测;负责协调各工业企业在生产运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应对全市经济运行中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工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统筹安排工业产业扶持资金;负责做好煤炭销售行业的管理及许可证发放初审工作;负责工业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协调工业企业的搬迁工作。

  (六)信息化处(农村科技处)

  组织编制全市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承办市信息化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农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全市信息产业的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以及全市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的教育培训与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负责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农业科技示范体系及电子农务体系的建立和指导。

  (七)知识产权处(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专利执法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监督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和专利资助资金;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的教育培训与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和科技奖励工作;省内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管理;省内外对外科技援助;省内外科技、专利合作与交流;科技外事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核定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知识产权局)行政编制33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4名,其中:部门领导4名,办公室9名(含工勤人员4名),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高新技术处、工业运行处、信息化处、知识产权处各4名。

  (二)领导职数

  部门领导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15名,其中:办公室3名,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高新技术处、工业运行处、信息化处、知识产权处各2名。 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