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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调整报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调整报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通知
(甘卫应急函[2010]149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目前,全国、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趋于平稳,防控工作已转入常态,现将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送工作调整如下:

  一、辖区内无甲型H1N1流感住院病人的市州,从即日起,市州卫生局暂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动态的报送。

  二、辖区内有甲型H1N1流感住院病人或新发住院病例的市、州,由以前的每日报送调整为每周三下午15:00前以传真形式报送,报送内容、格式不变。如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出现死亡病例时,应按规定随时报送信息。

  三、各市州卫生局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应对甲流疫情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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