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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诉讼案件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诉讼案件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保险省级分公司:

  当前,全区保险业正在认真学习宣传新《保险法》。为做好新《保险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各项配套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区保险司法环境,现对我区保险业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书面调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保险业诉讼案件的总体情况。包括2008年以来诉讼案件的数量、主要类型、诉讼结果等。

  (二)本公司保险业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问题的类型、争议的焦点及理由、具体的典型案例等。

  (三)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的建议。

  (四)新《保险法》实施后对我区保险诉讼案件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和相关建议。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保险业法律事务工作联系的通知》(宁保监发[2008]6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事务工作联系人制度,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宁夏保监局报送《保险机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报告表》,每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宁夏保监局报送本年度的保险法律事务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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