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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

  3.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执行申报制度,严格按程序审批备案,计20分。违反有关规定的,一次扣10分。

  4.凡通过电话会议通知系统通知的会、事接收无误,计20分。接收电话会议通知系统的固定电话无人接听一次扣5分;接听电话会议通知系统固定电话连接自动传真的,视为通知成功,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一次扣10分;会议通知系统固定电话号码变更未及时报告的,一次扣5分。

  (三)行政效能(按100分计分,州政府办综合科、秘书科、信息化办公室参与,州政府办、州政府目标办、州行政效能办综合评价)。

  1.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及州政府全体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州政府州长或副州长办公会、州政府秘书长协调会决定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反馈,计50分。不按要求落实的,一次扣10分;50分全扣,评先资格一票否决。

  2.认真办理州政府领导交办任务和州政府目标办督办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反馈,办结率达100%,计30分。未按要求办结,一次扣10分,连续出现3次未按时办结的,此项计分全扣,评先资格一票否决。

  3.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计10分。未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扣10分。

  4.积极协助、配合州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务督查,计5分。配合不到位一次扣2分。

  5.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计5分。缺一项扣2分。

  (四)服务质量(按100分计分,州政府办监察室、机关机务管理科、综合科、秘书科、信息化办公室参与,州政府办、州政府目标办、州政府信访局综合评价)。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监察、审计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计60分。未认真办理、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一件(次)扣40分,不积极配合监察、审计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一次扣20分。

  2.热情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计20分。受到举报或督查的一次扣10分。得到州政府主要领导、秘书长书面表扬的,酌情加分。

  3.主动加强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商、协作配合的,计20分。出现协作配合不到位的,一次扣10分。

  (五)调查研究(按100分计分,州政府办调研室会同相关科室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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