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构建“大科技”宣传工作格局。整合科技宣传资源,加强市和区县在科技宣传方面的联动,加强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互动,形成科技宣传合力。加强与各大新闻媒体沟通交流,做到彼此了解、真诚配合,强化做好新闻报道的基础。要把创新精神真正落到科技宣传工作中,敢于在“新思路”与“新举措”上下功夫,积极推动宣传工作上水平。
三、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提升科技系统“精气神”
5.深化“唱读讲传”活动。围绕五一、科技活动周、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庆典,精心策划组织科技系统主题活动。系统各单位可以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一批“唱读讲传”活动;要精心策划和准备“唱读讲传”精品节目,要在内容和形式上狠下功夫,真正使“群众活动”体现出“专业水平”。
6.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科技工作者”主题活动。继续推进“八荣八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忠心、孝心、诚心、爱心、信心”教育活动,运用多种方式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单位团结同事,在社会奉献爱心,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和人格修养。开展科技系统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提高群众素质、改善系统形象、培育文明风尚。
7.深化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全市文明单位和全市科技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评促创、评创结合,注重过程培育,保证创建质量。今年,市委科技工委将在全系统再命名3~5个“全市科技系统文明单位”,力争创建1~2个“重庆市文明单位”。
四、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
8.深入贯彻《
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作为科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特别要尽早完善健全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牢固树立“大科普”理念,做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同步普及,平衡发展。要做好全市科普工作奖励,出台《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奖励办法》,评选奖励一批在开展科普活动、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阵地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组织和个人。
9.强化市级科普基地创建。根据《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组织好在全市科普工作中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主要从事科普活动、科技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积极创建科普基地。今年全市创建命名市级科普基地1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