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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是加大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力度。编制全市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在电力、冶金、化工、医药、水泥、煤炭等行业争取20家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公布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建立清洁生产项目储备库,对通过审核评估企业的中高费项目优先申报国家清洁生产项目投资计划,争取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在市节能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

  四是深入开展全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快《重庆市循环经济条例》立法进程。在开展循环经济立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明确城镇污水污泥、铸造废砂、餐厨垃圾、中水、农作物秸秆等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税收、价格和财政支持政策条款。争取市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重庆市循环经济条例》。设立并安排年度市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总结推广国家级和市级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试点经验,编制印发《重庆市循环经济案例汇编》,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意见。开展市级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新能源、再制造、农产品加工等循环经济发展。

  五是推进工业节水节材工作。推进重点用水行业和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贯彻落实国家《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开展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推进机械装备行业减少原材料消耗。

  八、抓好工业环保,促进工业减排

  一是加快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中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督促国家已下达投资计划的,仍未完成的废水治理国债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华浩冶炼、长江轴承等31个企业废水治理国债项目在2010年底前建成投运;投资计划要求在2011年前完成的重庆长风化工厂、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国债废水治理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争取国家新下达15个废水治理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3.7亿元,争取国债补助资金1亿元以上。争取国家下达15个废水治理国债项目后续补助资金1亿元以上。积极推进小流域整治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废水的治理规范工作。深化火电行业废气治理,进一步加强废气脱硫,推进废气脱硝固碳工作,大力支持远达环保公司脱硝催化剂生产线的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主城区企业环保搬迁。完成重钢等主城区25户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土地出让、银行债务解押、搬迁用地落实、搬迁资金筹措、人员安置分流、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如期完成搬迁创造条件。督促搬迁企业通过搬迁提升工艺装备和清洁生产水平,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大力削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搬迁企业原址土壤污染整治工作,落实原址土壤污染修复责任单位和修复资金。推进重庆发电厂、九龙电厂搬迁前期工作,适时出台第六批污染企业搬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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