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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减少能源浪费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要抓住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国家实施9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新兴产业,提高信息产业、创意产业、装备制造业等低能耗产业的比重。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节能环保设备产业链,重点发展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装备、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装备、节能环保监测仪器仪表系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焚烧发电装备、工业及城市生活污水和船用污水处理设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确保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2010年,电力行业关停小火电机组12.75万千瓦,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20万吨。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继续加大对落后生产力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开展对落后生产力的监察工作。

  五、狠抓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工业节能对全市节能贡献超过90%,抓好工业节能是节能工作的根本。要认真贯彻落实《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重点抓好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行业和电力、化工、能源等6大高耗能行业节能工作。加强对年综合能耗万吨以上的2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节能措施。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工作,逐步将水泥行业电费超限额加价措施推广到所有高耗能行业。加强能源审计工作,全年完成199户企业的能源审计。积极在化工、钢铁、水泥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降本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积极利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改造传统工艺和设备,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要加强节能管理,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积极推进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强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增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指导中小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中小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扶持。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为目标,构建绿色工业发展模式,积极配合国家推进“两型”企业创建试点示范。

  在抓好工业领域节能的同时,要统筹抓好建筑、交通、农业、市政、商贸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建筑领域要建立和完善对方案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审查制度,加大对建筑节能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交通领域要严把新增运力、报废更新运力以及线路优化审批关,禁止能耗高、污染重的船舶进入我市水运市场。农业领域要继续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全年新发展农村户用沼气15万户,开展农村节能知识宣传,增强农户节能意识。市政领域要积极推进LED技术国家十城万盏试点示范工作,加大市政路灯和公共照明绿色灯源使用、旧灯源改造力度。商贸领域要深入推进“零售业节能行动”,将节能行动逐步由大型商场推广到全行业,继续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力度。公共机构领域要争取出台《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市级机关2010年全部更换高效照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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