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责任,营造安全培训法制环境
(一)各级安监部门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培训投入,履行安全培训职责,对不依法组织安全培训和无证上岗的要依法处罚。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安全培训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各级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度,并将安全培训列入企业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做到持证上岗。
(三)完善安全培训制度,推进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安全培训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出台《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使安全培训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加强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归口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严格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加快安全培训机构建设,重点推进县(市、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对尚未建立安全培训机构的县(市、区)要通过调研,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力争年底前在全省各县(市、区)都建立安全培训机构。把好安全培训机构准入关,重点抓好培训机构的初次认定、年审、复审等工作,运用行政和市场竞争的手段,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不断规范安全培训市场,优化整合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全省安全培训机构的布局,形成省、市、县(市、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四级安全培训体系,以适应全省安全培训的需求。
五、开拓创新,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一)抓好培训信息化建设,为培考分离打好基础。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计算机安全培训考核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考核题库,按照安全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等内容的要求,不断更新试题库有关数据信息。对杭州、宁波、温州等市的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建立计算机考核试点,通过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逐步实现全省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信息化。同时,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今年逐步实现对有关安全培训统计报表、培训计划表和培训考核审核等的系统上报工作。
(二)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整体素质。按照结构合理、专业对口、专兼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师资培训和管理,不断完善安全培训师资库建设,做到资源共享,逐步在全省建成一支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同时,组织开展师资交流研讨,促进安全培训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为培训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