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培〔2010〕6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一日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统筹规划,开拓创新,着力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积极推进以“三类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实现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的步伐,全面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为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突出重点,深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组织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全年完成各类从业人员培训300万。重点推进六大领域、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确保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推进企业开展车间班组的安全培训,重点做好对班组长、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和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二、提升素质 ,强化安监管理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对各市、县(市、区)安监部门分管领导、监管人员、乡镇(街道)安监站(所)、安监中队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培训和各类专题培训班,新上岗人员持证率力争达到100%。
组织指导开展对全省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行政村(居)公共安全协管员的安全培训工作,201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培训率40%以上,行政村(居)公共安全协管员培训率50%以上,争取三年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共安全协管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