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0〕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青岛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青发〔2009〕15号),市政府决定在七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即墨、胶州、胶南三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一、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顺利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转,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用药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改革目标
  总体目标: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布局和服务功能更加合理,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综合素质显著提高、人才队伍更加稳定,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具体目标:2010年,在七区和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范围内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具备条件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由各区市自行确定。2011年,推广到平度市和莱西市。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区市责任。按照公益性方向,以区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布局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2.确保基本服务,降低医药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功能定位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确保城乡居民人人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保降低药价,使城乡居民得到明显的实惠。
  3.稳定人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充分挖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力资源潜力,优化技术人才结构,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