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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9〕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关键在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由于农村教育基础薄弱,农村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不平衡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实施“三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是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变我市农村教师队伍现状,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教学资源优化,教师本土化,有效解决“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等问题的有效措施,对于巩固提高我市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发改委、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九江市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将定向培养农村学校教师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落实计划
  江西省教育厅已下达我市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指导性计划共526名,其中:小学359名,中学167名。各县(市、区)均须参加全省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为落实招生计划,我市根据各县(市、区)现有农村教师数制定了《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指导性计划》(见附件)。各县(市、区)要做好乡镇教师缺额情况摸底调查,根据全市指导性计划,制定乡镇以下中、小学教师的需求计划,并于4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省高招办、省中招办将根据招生计划对报名参加定向培养的学生进行择优录取。各县(市、区)必须与已录取了的定向生签订协议,并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予以录用。
  三、公平公正,规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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