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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通知
(皖政办〔2010〕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73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在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43项的基础上,第二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44项,其中,原由各市审批或管理,改由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的48项(下放权限);原由各市审核、报省审批,改由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的96项(减少层级)。

  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尽快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扩权工作的指导,制定程序清晰、方便操作的实施办法,建立职责明确、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各县(市)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审批环节减少、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办事方便,确保责任主体落实、扩权工作规范有序。履行部分权限暂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县(市),应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善落实。

  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及15个县改区的扩权范围及内容,由所在市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安徽省第二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安徽省第二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序号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属 性

1

省发展改革委

各类专项资金审核申报

减少层级

2

省发展改革委

生态省建设示范基地申报

减少层级

3

省发展改革委

编制成品油仓储企业行业布点规划送审

减少层级

4

省发展改革委

煤炭经营企业布局和总量控制规划编制

减少层级

5

省发展改革委

粮食、棉花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报

减少层级

6

省发展改革委

沼气发电项目申报

减少层级

7

省发展改革委

太阳能发电项目申报

减少层级

8

省发展改革委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减少层级

9

市发展改革委

由市级部门审批或转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中央补助项目及国家明确规定由市审批的项目除外)

下放权限

10

市发展改革委

由市级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皖政办〔2004〕85号文规定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除外)

下放权限

11

市发展改革委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下放权限

12

市发展改革委

不跨县域的、由市级审批的、县级政府投资的农林水利项目

下放权限

13

省物价局

发布县级价格异常上涨预警(有价格监测机构)

减少层级

14

市物价局

县(市)自来水成本和污水处理营运成本监审(有价格成本监审机构)

下放权限

15

市物价局

殡仪普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下放权限

16

市物价局

殡仪特需服务的具体项目确定

下放权限

17

省农委

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能源和农业产业(含畜牧、农机)示范、推广等各类扶持项目审核申报

减少层级

18

省农委

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发放备案

减少层级

19

省农委

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行政执法船/艇除外)

减少层级

20

省农委

8.8千瓦以下的渔业船舶检验

减少层级

21

市农委

兼职植物检疫员聘任批准

下放权限

22

省林业厅

临时占用林地申报

减少层级

23

省林业厅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人造板定点加工企业申报

减少层级

24

省林业厅

古树名木移植申报

减少层级

25

省林业厅

征占用林地申报

减少层级

26

省林业厅

森检员报批

减少层级

27

市林业局

公益林抚育采伐

下放权限

28

省水利厅

各种收费票据申领

减少层级

29

省水利厅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由省预算直接拨付项目法人

减少层级

30

市防指

市审批的水库、水闸控制运用计划(大中型、市直管的小(一)型及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下放权限

31

市水利局

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证

下放权限

32

市水利局

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审核(省直管及跨县行政区域除外)

下放权限

33

市水利局

市级河段河道采砂许可(跨县行政区域的河道除外)

下放权限

34

市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10万方以下山塘审批(跨县行政区域及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水事相邻关系的除外)

下放权限

35

市水利局

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房审批(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下放权限

36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中央及省投资或参与投资的、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下放权限

37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跨县行政区域及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水事相邻关系的除外)

下放权限

38

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

减少层级

39

省交通运输厅

三类客运站场、二类维修企业的许可、省际班线许可、区际班线许可等申报(不改变许可主体)

减少层级

40

省交通运输厅

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减少层级

41

市交通局

公路用地林木砍伐许可(除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外,不改变许可主体)

下放权限

42

市交通局

一般县道改建工程

下放权限

43

市交通局

乡村道以下公路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许可

下放权限

44

省商务厅

石油成品油零售设施的市场建设项目及其经营资格的审核

减少层级

45

省商务厅

编制成品油零售企业布点规划送审

减少层级

46

省商务厅

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申报

减少层级

47

省商务厅

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竣工验收及年审

减少层级

48

省商务厅

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考核

减少层级

49

省商务厅

典当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申报

减少层级

50

省商务厅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初审

减少层级

51

省旅游局

旅行社年检

减少层级

52

省旅游局

导游证年审

减少层级

53

省旅游局

旅游行业培训

减少层级

54

省旅游局

对旅游行业内省级以上先进称号的评定推荐

减少层级

55

市旅游局

1-2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复评和访查

下放权限

56

市旅游局

1-2星级旅游餐馆的评定与复核

下放权限

57

市旅游局

1-2星级农家乐审批

下放权限

5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企业(含市政、园林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

减少层级

5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核申报

减少层级

6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审核申报

减少层级

6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注册审核申报

减少层级

6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申报

减少层级

6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级(包括三级)以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减少层级

6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

减少层级

6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级(包括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批

减少层级

6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

减少层级

6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减少层级

6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

减少层级

6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初审

减少层级

7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初审

减少层级

7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人物雕像的立项审批

减少层级

7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设定初审

减少层级

7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新设立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初审

减少层级

74

省国土资源厅

农用地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估、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申报

减少层级

75

省国土资源厅

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审核申报

减少层级

76

省国土资源厅

测绘成果利用和测绘资质申报

减少层级

77

省环保厅

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出具意见

减少层级

78

省环保厅

对省级绿色学校出具意见

减少层级

79

省科技厅

孵化器建设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推荐

减少层级

80

省科技厅

省级一般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减少层级

81

省科技厅

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

减少层级

82

省科技厅

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省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推荐

减少层级

83

省科技厅

省专利专项资金申报

减少层级

84

市科技局

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下放权限

85

省教育厅

两基复查考核

减少层级

86

市文化局

文博初级职称评定

下放权限

87

省新闻出版局

非法出版物(不含违禁出版物)鉴定

减少层级

88

省新闻出版局

设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或申请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

减少层级

89

省新闻出版局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

减少层级

90

省新闻出版局

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初核

减少层级

91

省新闻出版局

设立专项印刷企业的初核

减少层级

92

省新闻出版局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初核

减少层级

93

省新闻出版局

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或者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

减少层级

94

省新闻出版局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

减少层级

95

省卫生厅

专项资金申报

减少层级

96

市卫生局

各类医疗卫生协会、学会的管理

下放权限

97

省档案局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

减少层级

98

省档案局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认定、复评

减少层级

99

省财政厅

中华会计函授站县级分校的设立

减少层级

100

省财政厅

申请专项资金补助(贴息)

减少层级

101

省财政厅

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审批

减少层级

102

省财政厅

废标后的采购方式变更

减少层级

103

省财政厅

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

减少层级

104

省地税局

税收计划建议书上报及调整

减少层级

105

省地税局

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

减少层级

106

省地税局

税收票证销毁(印花税票等特种票证除外)

减少层级

107

省地税局

欠缴税款核销(报省备案)

减少层级

108

省地税局

新企业所得税涉及的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抵扣应纳所得税额、抵免税额等管理

减少层级

109

市地税局

残疾、烈属、孤老人员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应减免的个人所得税

下放权限

110

市地税局

冠名发票印制审批

下放权限

111

省国税局

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审批

减少层级

112

市国税局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

下放权限

113

市公安局

机动车注册登记(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

下放权限

114

市公安局

机动车变更登记(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

下放权限

115

市公安局

机动车转移登记(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

下放权限

116

市公安局

机动车抵押登记(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

下放权限

117

市公安局

机动车注销登记(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

下放权限

118

市公安局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包括补领、换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

下放权限

119

市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注销业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下放权限

120

市公安局

记分达12分的清分业务

下放权限

121

市公安局

补、换领机动车牌证

下放权限

122

市公安局

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下放权限

123

市公安局

初次申请大型货汽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证科目考试业务

下放权限

124

市公安局

新招收保安学员的培训和资格证发放

下放权限

125

市公安局

汽车驾驶证转入、转出换证

下放权限

126

省民政厅

福利院、乡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申报立项

减少层级

127

省民政厅

福彩中心直接管理

减少层级

128

市司法局

律师实习证的申领

下放权限

12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

减少层级

13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申报

减少层级

13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及考核

减少层级

13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公务员学历教育和MPA学位教育报名条件审核

减少层级

13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动监察管辖争议

减少层级

13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直接调查处理劳动监察案件

减少层级

13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级及其以下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下放权限

136

省工商局

省局登记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登记事项监管、企业年检、行政处罚除外)

减少层级

137

市工商局

市局登记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登记事项监管、企业年检、行政处罚除外)

下放权限

138

省质监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减少层级

139

省质监局

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

减少层级

140

省质监局

产品质量争议调解

减少层级

141

省质监局

产品监督检查后处理

减少层级

142

市质监局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件中较大影响案件的行政处罚

下放权限

143

市质监局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中一般涉外案件的行政处罚

下放权限

144

市质监局

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下放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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