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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观光游览景区2010年特定节假日期间向市民免费开放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观光游览景区2010年特定节假日期间向市民免费开放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2010年确定的有关民生工程事项,完成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任务,进一步展示九江旅游形象,让九江市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激发全市人民倾情自然和谐、热爱家乡山水的情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观光游览景区(点),在2010年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特定节假日当天,面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辖区内公开对外开放的国有观光游览景区(点)及部分自愿参与的非国有观光游览景区(点)(名单附后)免收大门票,溶洞型、游乐型、参与型景区(点)除外。
  二、实施时间
  2010年端午节、六一节、中秋节、重阳节当天。
  三、实施对象
  全市居民(含各县、市、区、山),凭九江市居民身份证(或九江市户口本)、暂住证、“绿卡”,学生凭学生证或九江市户口本。
  四、实施要求
  (一)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全市观光游览景区(点)在特定节假日期间面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是九江市2010年民生工程事项之一,市政府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全市人民作出了承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因工作缺位而导致此项为民实事不能落实到位的现象发生。各旅游景区(点)要从大局出发,本着“回馈社会、服务人民”的认识,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展示九江旅游的魅力和特色。
  (二)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内承担此项任务的景区(点),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级旅游部门要主动靠前,指导各旅行社提前做好“四节”期间“爱我家乡--九江人游九江”的组团工作,引导市民在节日期间尽量组团出游,做到合理流动,安全、有序、文明游览。
  (三)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各级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市、各县(市、区、山)假日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分解任务,制定游览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安全防范、交通疏导、接待服务等相关工作。市、各县(市、区、山)假日办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咨询、处理投诉,与各相关景区(点)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四)切实保障游客安全。全市免费开放的观光游览景区(点)必须在大门口售票处设立购买游客人身保险窗口,张贴提醒游客自觉购买保险的“温馨提示”。组团游客由旅行社统一代为办理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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