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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决战工业2000亿”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决战工业2000亿”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决战工业2000亿”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奖励办法》已经2010年3月24日市委第63次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决战工业2000亿”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奖励办法

  做大做强农业加工企业是决战工业2000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服务推进决战工业2000亿,进一步加快农业项目建设,加大对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力争三年实现农业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80亿元,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奖励资金
  从2010年起,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决战工业2000亿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奖励,即安排100万元扶持农业加工企业技(扩)改贷款贴息,安排100万元设立奖励基金,奖励对决战工业2000亿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加工企业。
  二、农业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
  (一)扶持项目
  1.凡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下列项目给予扶持:
  (1)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施技(扩)改的项目。
  (2)市、县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的项目。
  (3)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新产品的项目。
  (4)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项目。
  2.当年新引进的重大农业加工型项目或农业加工企业直接配套的基地型项目。
  (二)扶持条件
  1.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
  2.企业生产加工原料60%以上来自本市,直接带动农户500户以上,户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
  3.技(扩)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500万元以上。
  (三)扶持方式
  采取贷款贴息的办法,对当年已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个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贷款利息的20%(以银行贷款利息凭证为据),当年享受了中央、省技改贴息和补助的不再享受。
  (四)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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