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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决战工业2000亿”做强农业加工企业的实施意见

  4.水产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整合以鄱阳湖淡水珍珠加工为主的珍珠贝类加工企业,至2012年,实现加工产值10亿元;支持美佳食品、鄱湖水产、大家食品等拓宽加工领域,推进深度加工,大力发展优质淡水鱼、虾及特种水产加工企业,力争三年形成5万吨的加工量,占全省的18%,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水产品加工基地。
  5.林业药材加工产业集群。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大力支持万顺特艺、久木木业、艺邦木业等林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三年实现林业工业产值由14.6亿元提高到20亿元;大力加强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发展钟山药业、国仁堂医药、庐山药厂等中药加工企业。
  6.茶叶果蔬加工产业集群。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茶,提高庐山云雾、宁红、双井绿、地元茶等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至2012年实现茶叶加工量3300吨以上;提高九江水梨、柑橘的生产、加工能力;积极发展有机蔬菜和绿色蔬菜产品加工,不断提高供港蔬菜、胖姜、食用菌、葛粉等保鲜和加工技术,提高品质,扩大产能。
  (三)狠抓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推进“4545”工程建设(4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5个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40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和50个加工企业连接农产品基地),鼓励现有农业加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产品开发、联强靠大,尽快做大做强。今年,积极推选一批加工型农业企业进入省、市级龙头企业行列,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加工企业的“小巨人”,至2012年,全市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农业加工企业达到80家,过5亿元的达到15家,过10亿元的达到10家。鼓励、扶持更多的私营、民营农业加工企业增加投资,扩大产能,加快发展步伐,力争2010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农业加工企业13家,至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加工企业突破220家。推进共青鸭鸭、美庐乳业、博莱集团三家企业上市的筹备工作,力争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实现我市上市企业零的突破。
  (四)狠抓农产品基地建设。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合理调整农业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着力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特色、传统产业标准化生产,稳定提升水稻、棉花、油菜等传统产业的产量和品质,大力推进水产、畜禽、蚕桑、茶叶、林果、蔬菜等特色产业扩大规模。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十百千”工程,全市建设10个万亩高产示范园区、100个千亩高产示范片,培育1000个50亩以上种养大户。
  (五)狠抓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着力打造农产品加工园区。按照农业部建设专业农业企业园区的标准,加快建设一批在省市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县级农业企业集约发展的农业企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主平台,建立农产品加工园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农产品加工园区。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农业产业扩张、产业链延长,提高规模效益。至2012年,力争建设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过1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决战工业2000亿”做强农业加工企业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农口和有关涉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决战工业2000亿”做强农业加工企业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
  (二)加大投入力度。市本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010年已增加到700万元,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资金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九办发[2008]22号)要求,足额安排到位,确保全市各县(市、区)产业化专项资金达到3300万元。市直农口部门、各县(市、区)要积极整合农业和涉农项目资金,大力扶持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金融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帮助成长型的农业加工企业解决资金不足困难。要积极创新融资担保模式,加大对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制定奖励办法。制定《“决战工业2000亿”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奖励办法》,市里每年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对企业在扩大规模、带动农户增收、技改扩能、创建品牌、企业上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办法,加大对发展农业加工企业的扶持和奖励力度。
  (四)做好帮扶服务。实行重点农业加工项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包企业帮扶责任制,按照“六个一”推进机制的要求,对在谈的项目要快签约,已签约的项目要快开工,在建的项目要快投产,已投产的项目要促成达产达标。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保姆式全方位服务,积极为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并加大对企业用工培训力度,做好用工服务。
  (五)强化督查考核。制定科学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评”,凡是没有达到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取消该县(市、区)农业产业化评先评优资格。

  附:2010年-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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