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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干部保健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⑹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干部保健任务;重大保健任务有方案、总结。

  2.医疗保健工作

  ⑴分管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干部保健病房行政查房;

  ⑵干部保健病房各病区及门诊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各病区至少要配备一名副主任以上医师;住院医师通过各科轮转后方能进入病房;干部病区至少配一名副主任护师,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⑶干部保健病房各病区按照三级甲等医院要求开展各项医疗工作;门诊应有副高以上医生出诊;

  ⑷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完善质量管理内部约束机制;

  ⑸加强干部保健医护人员学习培训;

  ⑹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部保健学科建设;

  ⑺加强干部保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使门诊患者满意度≥95%,住院患者满意度≥95%;

  ⑻及时报告重大干部保健信息,副省级以上保健干部的病情、病危、病逝报告在24小时内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预防保健工作

  ⑴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⑵有针对性的开展慢性非传染病的检测、管理工作;

  ⑶做好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完善保健对象健康档案。

  四、考评程序

  经自治区保健委员会同意,由自治区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选派人员组成干部保健工作考评组,提前10日下发考评通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干部保健工作考评标准(试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实地考评。考评组对考评单位提出考评意见,进行评分,并公布考评成绩。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干部保健工作考评标准(试行)

  一、干部保健行政管理机构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

扣分标准

100

1

成立保健委员会和办公室,有工作职责、计划和会议记录等。

10

查文件和资料

无机构不得分;无职责、计划和会议记录扣5分。

2

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5

查干部任免文件及人事档案资料

无专职或兼职人员不得分,有兼职但工作不落实扣3分。

3

制定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10

查资料和记录

无资料不得分,资料不健全、不完整扣5分。

4

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10

查资料(保健对象名单、巡诊记录、病情报告等)

无资料不得分,资料不全扣5分。

5

负责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10

查看文件、资料(有方案、计划)

不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无资料扣5分。

6

负责组织年度干部健康体检,体检率达80%以上,并建立保健对象健康档案。

15

查体检通知、会议记录及体检总结等相关资料

不组织体检不得分,体检率不达80%以上扣5分,健康档案不健全扣5分。

7

负责协调重大活动、大型会议的医疗保健任务,有方案、有记录和小结。

10

查工作方案、总结、信息等相关资料

不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无资料扣5分。

8

建立健全干部保健工作制度(保密、报告、巡诊、健康体检、责任追究等)。

10

查相关资料

无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健全扣5分。

9

建立健全保健基地和保健专家队伍(基地情况、专家队伍情况)。

10

查相关资料

无保健专家队伍扣5分。

10

负责协调保健对象的诊治、组织联系专家会诊和转诊等工作。

10

查相关资料

无资料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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