⒌ 部分受检工程的卫生间未按照《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第4.10.8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做混凝土翻边,有的做了翻边但高度达不到规范要求。二次成型的卫生间混凝土翻边,因基底未清理造成与基层分离,且无专项施工方案。
⒍ 部分工程基坑变形观测的人员不具备资格,应做变形观测的工程未能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观测。
⒎ 部分工程混凝土楼板未经设计同意随意开槽,减少混凝土楼板有效厚度,造成质量隐患。
⒏ 门过梁搁置长度不足,钢筋砖过梁制作不规范。
(二)安全问题
⒈ 施工临时用电。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一个开关箱控制多台设备、无隔离开关,多数设备未做保护接零,电缆乱拉乱搭拖地受机械碾压,电箱设置不合理,部分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错误,楼层移动式开关箱无防护门。
⒉ 脚手架。部分工程脚手架缺横向扫地杆、部分横向水平杆不在主节点上,拉结点偏少,作业层安全网未高出作业面1.2m,首层、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架体中间层未按要求封闭。一些悬挑式脚手架未做到立杆“根根落地”,悬空立杆无任何加固措施,导致架体变形严重。部分工程正在进行外墙涂料施工,脚手架已拆除安全网和连墙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⒊ 模板工程。模板实际搭设往往与方案不符,许多工程的楼层模板计算为梁、板分离式受力计算,但现场为梁、板共同受力搭设;少数工程模板支撑受力体系混乱,门式脚手架居然与木杆混合搭设,门式脚手架调节螺杆外伸长度超过200mm;在悬挑板上设立杆支撑,楼梯模板立杆斜支;木模板支撑体系传力途径混乱,使用梁侧模传递板荷载,不符合方案要求,部分立杆接长、斜支,部分大横担使用圆木代替方木,立杆未剥皮、尾径偏小,支撑在悬挑板上,缺纵横向水平拉结。
4. 机械设备。少数工程的物料提升机、塔吊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备案,物料提升机无吊篮安全门、无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无一视频两联动装置,停靠装置失效,楼层卸料平台底板未固定。塔吊、施工电梯顶升和附墙装置安装未经验收。施工电梯使用超过3个月未做坠落试验。塔吊用卸料平台三面防护不严,作业人员对限荷重量概念模糊。
⒌ 安全防护。大部分工程临边防护不严,“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对工地易发事故部位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个别工地现场无照明,洞口未做防护,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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