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和《江西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江西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安监管三字〔2009〕256号)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会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粉尘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矿山和高毒物品(苯)危害严重的制鞋、箱包、家具制造、化工等行业企业。
(四)营造氛围,强化意识,大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认真组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二是重点对企业主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制度建设
结合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切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制度建设,促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规范化开展。省局计划:1、研究制定《职业健康执法文书》,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2、依据《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起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实施意见》;3、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备案制度,有效实施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的源头监管; 4、在国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出台后,起草我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意见》,积极推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六)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着力构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一是对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进行调研和需求分析,实施备案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安监系统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建立职业健康技术队伍,完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仪器和设备。三是加快省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