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安全专项治理。针对“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和火工品管理等重点专业,制订具体方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抓住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加快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加大瓦斯治理力度。突出地表水害、老空水害和底板承压水害的防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溃水、透水、突水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消灭木支护、消灭非标准轨道、消灭供电线路“T”接、消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和高耗能设备、消灭无煤矿安全标志产品、消灭落后生产工艺、消灭人力推车等一系列活动,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五)加强技术基础资料管理。按照规程规定,及时测绘真实可靠的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旬实测填图一次,每季向煤炭管理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定期组织开展矿图专项检查,对图纸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图纸资料不实的,实施停产整顿,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的责任。加强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和实施管理,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补充。对作业规程与实际不符且不能指导安全生产的,立即停止作业。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每8~10年修编一次,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煤矿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必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建设,针对防范暴雨、雷电和洪水等各类紧急情形,严格落实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授予值班调度员十项权利的通知》,采取先处置后汇报的措施,及时做好停产撤人等预防工作。本着实用、简捷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矿井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井下“三条生命线”,完善避灾路线,积极推广应用快速撤人通道、深井快速撤人等先进适用技术,2010年底前实现井下安全语音广播系统,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采深超过800米的矿井,必须安设应急备用电源。
四、科技兴安,推进矿井装备改造升级
(一)大力发展机械化。按照全面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开采的总体要求,组织专家对推行机械化的条件进行分析论证,以采煤、掘进、运输机械化为重点,按照“能上综采上综采、不能上综采上普采”的原则,坚持一矿一策,逐矿研究制定推行机械化改造的方案,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后实施,全面推进小煤矿机械化进程。煤层厚度≥0.8米,地质条件简单到中等的煤层,实现机械化开采。掘进工作面实现机械化装载,煤巷、半煤巷实现机械化掘进。运输长度超过12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采用架空乘人装置、平巷人行车运送人员,采区实现带式(或刮板)输运机运煤,最大限度减少串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