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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6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 9日至3月 26日下午5时(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0年3月22日至 26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报名点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二级建造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各市报名点留10元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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