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卫法监发〔2010〕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根据国家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和总体部署,结现长春市实际,制定《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史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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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议精神,推进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巩固整顿成果,实现为期两年的整顿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制定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一、整顿工作重点
(一)在去年整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及餐饮单位无证行为实施整顿。
(二)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等行为。
(三)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物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力度。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四)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工作重点,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二、整顿措施
(一)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监督监查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会同教育、城建、旅游等部门,重点开展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景区餐饮点等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坚决纠正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
(二)开展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餐饮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力度,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