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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卫医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吉林省卫生厅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切实转变“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的观念,夯实基础护理,丰富服务内涵,增进医患和谐,提高护理质量,长春市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现将《长春市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长春市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2.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标准
  3.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标准
  4.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标准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长春市2010年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要求,长春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通过引导、示范、推广,夯实基础护理,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和吉林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  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组织、实施、考核和评比工作。
  市卫生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福玉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明贵 市卫生局医政处    处长
  孙艳静 市卫生局中医处    副处长
  成 员:陈冬梅 长春市卫生局医政处  主任科员
  孙晓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护理部主任
  殷艳玲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护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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