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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深圳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一)探索和完善城市文明发展模式。在深圳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基础上,推动文明城市向更高层次持续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决定》,健全决策机制、咨询机制、工作机制、教育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行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包干责任制,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并实施《深圳文明行动纲领》,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二)大力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拓展文明创建的内容、渠道,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文明出行全城总动员、未成年人艺术交流演出月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进"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强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工业园区和"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等活动,组织军警民共建活动,实施微笑行动、关爱来深建设者等活动,创造和谐友爱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打造"关爱之城"。提升"关爱行动"水平,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公益行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视发挥义工联、慈善会等民间组织特别是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完善见义勇为鼓励表彰机制,开展"爱心深圳、爱心大运"等活动,向世界展示深圳的良好形象。

  九、加强"设计之都"品牌工程建设

  (一)开拓"设计之都"资源。将中华民族的优秀价值观念注入"设计之都"品牌推广、开发利用和对外输出,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发挥"设计之都"对深圳整体发展的促进作用,抢占创意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深圳创意文化中心"的品牌运营,将其打造成深圳创意设计领域的媒体宣传推广平台、人才培训与国际交流平台、活动策划组织平台和全市资源整合服务平台。

  (二)推进全民创意设计活动。积极筹办2010年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大会,征集深圳"设计之都"标志,定期举办各类国际性设计展会、论坛和大赛,文博会开设"设计之都"专题展馆,组织开展"深圳创意设计日"和"创意十二月"等系列创意活动。

  (三)促进深圳创意文化建设。制订并实施《深圳全民创意行动纲领》及行动计划,论证创意设计博物馆建设项目,鼓励成立艺术家工作室。制作"设计之都"宣传品,出版《深圳创新文化》丛书、《创意设计丛书》,编创《深港创意产业蓝皮书》。树立"科技改变生活,创新改变世界"的理念,建设全民创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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