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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深圳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和内容。进一步扩大"深圳读书月"等十大文化品牌活动的社会效应,推动"周末"、"流动"、"高雅艺术"等三大公共文化服务系列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加大文化关爱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外来劳务工文化服务工程,为社区居民、城市白领、外来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加强深圳文化网建设,开发深圳文化艺术地图系统、公共文化资源视频点播系统和深港文化票务系统。

  (四)提高市民文化创造和消费能力。加快"两城一都一基地"特色文化建设,制定实施《"图书馆之城"建设指标体系》,使我市图书馆建设水平接近香港和发达国家城市。实施"市民阅读推广计划"和"市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提高市民阅读兴趣、艺术欣赏和创意能力,为城市文化发展培育新的创造者和消费者。

  七、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建设

  (一)强化"文化+科技"的产业导向。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鼓励传统文化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升级。加强数字内容等核心技术研究,推进数字化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数字化文化资源库等平台建设,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等新兴业态。进一步探索推广"文化+科技"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文化科技型企业的大力扶持和贴身服务。

  (二)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产业集聚战略,培育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群。加大引进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用地和配套政策方面给予特殊待遇,进行"一项一策"配套。鼓励文化产业项目进驻"四旧"改造类园区,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加强产业园区规范管理,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推动创建一批创意产业孵化器。

  (三)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建立深圳市文化产业动态数据库。资助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加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

  (四)提高文化产品"走出去"能力。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和文化产品,扩大文化"走出去"能力。鼓励文化产业的行业协会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搭建平台,推动本地设计力量参与国际竞争,加强与国际文化企业集团的合作。

  八、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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