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深圳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深圳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2010年3月17日 深办发〔2010〕4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2号),结合深圳实际,现就全面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目标与城市主流文化发展定位

  (一)全面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的目标。在未来30年内,全面提升以坚持科学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创造力、以开拓城市智慧为核心的文化创新力、以推动文化"走出去"为核心的文化辐射力、以经营城市形象为核心的城市影响力,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智慧之城、关爱之城、设计之都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使深圳城市文化软实力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二)未来我市主流文化发展的基本定位。

  1.建设创新型城市文化。继续发扬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精神,以创新为城市之魂,努力在现代新价值的生产和输出上保持领先,在文化创意生产上形成优势。

  2.建设智慧型城市文化。大力弘扬知识和理性,使城市人文气息更加浓郁,公共智库更加活跃,学术文化更加繁荣,智慧产出能力明显增强。

  3.建设力量型城市文化。以自强不息为发展源泉,使城市文化既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凝聚力,又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工程建设

  (一)增强深圳价值创造和输出能力。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核,引导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认真梳理深圳城市的文化基因和精神特质,提炼市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转化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追求。在实践中不断创造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增强城市凝聚力,扩大价值影响力。

  (二)增强城市人文气质。坚持"以人为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华,吸收人类文明成果,使深圳城市人文精神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持续开展"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活动,不断彰显和弘扬深圳城市人文精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