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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对有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强化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3、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现持证上岗率100%。

  4、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教育培训责任,抓好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试行“平安卡”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

  5、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务求实效。

  三、时间安排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15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加强宣传和发动,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到所有企业和施工现场,做到家喻户晓。各市住房城乡建委要在4月16日前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6日-10月31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包括组织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活动,开展教育培训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并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我厅将从4月20日以后,对各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分批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抓出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统筹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使“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相互促进、协调推进,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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