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起,我市将根据各区的实际,建立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预审制度,按照省的指标体系,在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培养模式、教育装备、教育管理、教育交流等方面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建设,促进广州教育整体水平的再提升。
四、健全和完善教育强区、强镇复评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强镇、强区复评工作的通知》(粤教督〔2006〕35号)的规定,教育强区、教育强镇的复评四年为一周期。各区(县级市)、镇要以复评为契机,巩固和扩大创强的成果,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通过复评,使强区(镇)更强。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可与强区复评结合进行。
五、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为促进普通高中的内涵发展,深化课程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2006〕29号),2010年要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市和区(县级市)督导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受评学校的指导和教学视导,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
市教育评估中心要继续创新评估手段,不断完善我市研发的《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系统软件》,减轻学校负担,提高评估效益。
六、继续组织对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的等级评估。继续委托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对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的等级评估,规范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的优质发展,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
七、根据局的工作部署,进行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专项督查。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合“治理学校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对三个老城区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专项督查,推动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逐步解决。
八、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一)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对社会用字的监督。组织联络员、监督员学习、交流,加强联络员、监督员的队伍建设,组织监督员对市内主要商业街的招牌、设施用字,媒体语言文字的应用和亚运场馆的设施、宣传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迎接亚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